|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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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大足区南山幼儿园迁建工程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重庆市大足区南山幼儿园迁建工程”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我司业绩为幼儿园翻新装修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疑一: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二:国家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垫资施工,农民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该工程项目每月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支付?是不是套毛子噢 答疑二: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疑三: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承诺,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疑四:该提问与项目无关。 质疑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疑五: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六: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疑六: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缺陷责任期,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七: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疑七:本招标项目严格依照法定流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质疑八:技术部分是暗标还是明标? 答疑八: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暗标。 质疑九: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疑九:不需要。 质疑十: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疑十: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十一: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疑十一: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已明确需提供的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二: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疑十二: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十三: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疑十三:可以,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的相关要求即可。 质疑十四: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疑十四:需要,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十五:业绩必须是新建教育建筑吗? 答疑十五: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质疑十六: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疑十六:招标文件财务要求已明确需提供的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七: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9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疑十七:不需要。 质疑十八: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疑十八: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十九: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疑十九:以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但封面、投标函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质疑二十: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答疑二十:此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二、补遗内容: 1.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5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的评审标准" 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修改为"3.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
招标人(印章):重庆市大足区南山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印章):优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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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