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区域-酒尾及黄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第 2 次)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开标时间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2.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3.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 : 银行保函方式 “ 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 ” 的要求执行 ; 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 。( 详见附件 )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2 6 年 ** 月 ** 日 承 诺 函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 设计 标段招标文件及《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区域-酒尾及黄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设计标段补遗文件(第2次) 》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 6 年0 2 月0 2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