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HZCMZF[****]-**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部)组织的农药、兽药、鱼药和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的,每次农药、兽药、鱼药和重金属结果都合格的,每个年度得2分(若为补测合格的,不得分);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厅)组织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能力验证的,每次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验证均合格的,每个年度得1分(若为补测合格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提供能力验证合格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显示为不合格的或者整改后合格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部)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均合格的,每个年度得2分,补测合格的不得分(其中标项1须提供农药、兽药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标项2须提供农药、重金属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标项3须提供农药、鱼药能力验证结果证明);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厅)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均合格的,每个年度得1分,补测合格的不得分(其中标项1须提供农药、兽药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标项2和标项3须提供农药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本项最高得8分。 证明材料:提供能力验证合格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显示为不合格的或者整改后合格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潘飞云
质疑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9号城建综合大楼**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