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中“二、合同工期”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3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5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2、在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及其他材料”中增加了“资格审查承诺书”,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3、本项目的相关文件、附件材料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附件材料。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