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