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咨询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业绩要求:不要求。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工程)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②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个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①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正式在岗职工。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组成联合成员除外),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3.5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