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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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CQSJZHPG****[ZF]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鱼复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城市公共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鱼复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城市公共设施功能提升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 文件作如下 答疑 、补遗 通知: 一、答疑通知 质疑 1: 最新实施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针对采取综合评估法的,明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该招标文件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请问招标人,有恶意竞标者投标报价0元是否满足招标要求?没有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让评标专家如何评价恶意低价? 答: ( 1 )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十三条 规定“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规定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若出现投标报价 0元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评审 。 质疑 2: 为了防止投标人以恶意低价投标中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最新实施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针对采取综合评估法的,明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故应该参考其他项目设置不能低于**%的异常警戒线。对此要求“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该说明须明确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的人工、办公、打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简单以人员闭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若投标人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对于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其是否低于成本价作出判定。若投标人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存在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答: 同质疑1(1)的答复。 质疑 3: 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桥梁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而招标文件加分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不参与商务 评审,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具有 1 个职称(或执业) 证书,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最多得 1 分。”该条款套用固定招标模版,容易造成歧义,投标人在资格中提供正高级职称满足资格项,在加分中提供正高级职称就不加分了。应该改为“项目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证书:具有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答: 本条已调整,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4 : 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桥梁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工程或1个市政工程(含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相关业绩足够考验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但限定项目负责人的职称专业必须为桥梁或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作为强制性准入条件实属苛刻,会排斥部分优秀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限制了合理竞争,不利于甲方选择最优的中标人。参考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但不满足三家参与投标造成流标的历史经验,建议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工程或1个市政工程(含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答: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桥梁地通道等结构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与项目内容一致,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 质疑5 : 设计业绩仅完成“方案、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批复,能否满足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工程或1个市政工程(含工程费估算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桥梁)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的要求? 答: 满足,但还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要求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6 : 分公司人员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人员社保要求? 答: 满足,但分公司人员养老保险应当是 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分公司缴纳 ,同时还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 二、补遗通知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2.4(2) 项 “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 的评分标准进行修正,修正后的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鱼复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 6 年 1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