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市级预算项目(县级监测站外委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顺延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四川中润智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更正为: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1,**2,**0.**元 ,更正为: 1,**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2(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等4个区(县)的外委监测项目)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3号
联系方式:**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万达一号B座**楼**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