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宜宾高新区绿色低碳储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补 遗通知书( 1 )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招标公告3.1.3要求得1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调整为: 满足招标公告3.1.3要求得1分,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二、其它内容不变。
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