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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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用房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1) 项目更改内容 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点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原为:“建设规模:对**-**#楼配套用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栋。**#楼1-2层改造成园区饭堂,3-6层改造为员工休息室;**#楼1-2层改造为园区饭堂,3-6层改造为员工休息室及对应室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现更改为:“建设规模: 桂平市长安工业区标准厂房项目配套用房工程位于桂平市长安工业区内,总建筑面积为****6.**㎡。本项目由**#、**#原厂房改造而来,主要建设内容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内容,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原为“简易计税法”, 现更改为:“ 一般计税法 ”。 三、现本项目的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四、本项目原开截标时间为:时间待定, 现将开截标时间更改为:“ ****年2月**日9时**分 ”。 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内容,要求工期原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延期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发布。 八、联系方式: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