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年物业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招标文件5.3.3.符合性审查中增加一项符合性审查内容:
| 8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关于异常低价问题,应当严格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号)相关要求予以处理: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9,2.预算金额:******.**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物业管理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龙安小学校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同心村**组**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予眠
电话:**8-********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