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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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及研发中试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十堰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及研发中试项目一期(HBSY-******SZ-********1)招标文件作出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具体的加权折算方式如何确定? 答:本项目采取EPC模式招标,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具体分工,无需对“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通知(第一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信车路云(十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