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部县琴台河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业绩要求”中: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更改为:? 无业绩要求。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