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监理)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 E********************** ) 有如下更改, 具体更正如下: 一、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缺失“4. 投 标 函(联合体格式)”,现在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商务文件”中添加该格式内容,请各投标人查阅。 二、原定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现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顺延,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更改 为 ****年**月9日**时**分 三、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结 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并依时参加投标。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通知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贵港)】、******) 上发布 。 特此 通知 ,其他内容不变! 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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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