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区黄金坡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和玉带路安置点(峰高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剩余部分(第二次)补遗 通知 (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区黄金坡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二标段)和玉带路安置点(峰高部分)市政道路工程剩余部分 (第二次) ” 补遗 做出如下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注: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成员单位出现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该联合体将被否决投标。”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中“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计量与支付〕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增加超过 **%,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 **%的部分,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办理完工结算,修正综合单价按照第 **.4.3 项〔变更的估价原则〕约定执行。”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深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6 年 1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