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F_TYS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kV配电工程 澄清通知(第一次) 招标编号: XYSZ-JSGC******QT-********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襄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 一、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支付标准”修改为:“支付标准:参照发改价格 [****]**4 号文、发改办价格[****]**7 号文和招标人约定的折扣率收取招标代理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等与招标有关的费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支付方式”修改为:“银行转账”。 招标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津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