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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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年度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 补遗(**)号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年**月**日以来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不含**0万)的营林造林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 现变更为: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年**月**日以来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不含**0万)的营林造林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3)其他因素 (5分)投标人业绩“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 项业绩要求得4分。每增加一个业绩(**0万以上)得0.5分,累计最高得5分(注:类似业绩同招标公告)”。 现变更为:第2.2.4(3)其他因素 (5分)投标人业绩“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 项业绩要求得5分”。
其余不变!
招标人: 冕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缘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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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