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锦都幸福里商业综合体新建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代理服务费内容修改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年**月**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收取,在签订监理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需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即可。” 2、本项目建安费暂估金额由****0.******万元变更为****7.******万元,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所有涉及此项的均按照此金额执行。 3、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由******3.**元变更为******7.**元。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招标人:成都恒耀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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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