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F_GCJSCL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及管件 招标文件 澄清通知(第 一 次) 招标编号: XYSZ-JSGC******SZ-********1 各潜在的投标人: 现对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内外涂环氧树脂钢管及管件 (标 段(包)名 称) XYSZ-JSGC******SZ-********1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第六条 货款的结算及支付:二、货款支付 (3)(4) ” 内容 修改为: “(3)验收款:本购销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供应完毕,且所属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累计实际供货结算总价的9 7 % 。 (4) 质保金 : 累计实际供货结算总价剩余 3 %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任何未决质量问题后 ** 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 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 CA 锁,自行下载查 阅。带来不便,烦请谅解! 招标人: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