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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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托克托县智能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澄清公告 标段编号:K**********************
致各投标人: 托克托县智能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于****年**月**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于****年**月**日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现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计划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更正为: 计划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监理服务期限仅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具体的监理服务期限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更正为: 计划工期:**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监理服务期限仅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具体的监理服务期限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本项目无需变更开标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托克托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内蒙古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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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