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定江中学教学楼及1#学生宿舍楼工程(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招标人 | 灵川县定江中学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教学楼(建筑面积 ****.** ㎡,框架结构,建筑层高6 F,建筑高度 **.9 m,单跨跨度为 9 米, 有 地下室(其中地下一层消防水池、发电机房、泵房,建筑面积 **7.2 平方米) 和 1栋1#学生宿舍楼 ( 建筑面积 ****.** ㎡,建筑层高 6 F,建筑高度 **.7 m,单跨跨度为 7.4 米, 无 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年1月**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1月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1月 **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 投标总价 | ********.**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世该(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左丽君(证书编号:桂建安C3(****)******1;身份证号:******************) 杨成(证书编号:桂建安C3(****)******2;身份证号:******************)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秀兰郡府东区1#、2#、 3#、6#、7#、8#楼、门卫及东区地下停车库 (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 2、 秀兰郡府西区** #、 **#、**#、**#、**#、**#、**#、**#、**#楼及西区六期地下停车库(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 3、 筑成·时代春晓金悦府 **#、1 2#楼、入口大堂、幼儿园及地下室 4、 永福县图书馆综合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5、绿涛公园里3#楼、5#楼及地下室 6、金河阳光6#、7#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7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招标人决定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 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蓉晖(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永春(证书编号:桂建安C3(****)******3;身份证号: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大楼工程 2、 桂林铁路康养中心新建康养楼 3、 广西 交通投资集 团桂 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 1#商务办公楼 、1#门卫室及一期地下公共停车场 4、 桂林市临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一期)(两江镇)项目 5、 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7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招标人决定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
| 投标总价 | ********.** 元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耀华(注册编号: 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晓瑾(证书编号:桂建安C3(****)******9;身份证号: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桂林市临桂区宏谋中学(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 灵川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二期)建设工程 3、 桂林市甲山路**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4、 金秀县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5、 金秀县桐木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 总承包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建函[****]**7号)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招标人决定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 | 投诉受理电话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