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栗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设计澄清-**
招标项目名称: 南栗城中村改造**#地块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S******************1 答疑澄清时间:****年1月**日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2.4(1)“自****年**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牵头人或者成员)每有一个合同额**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8万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设计业绩得2.5分,最高得5 分” 修改为:“自 **** 年 **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牵头人或者成员)每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含居住建筑)总金额**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及以上的设计合同得 2.5 分,最高得 5 分”
3.5.4中的“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修改为:“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有关证书复印件” 具体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并下载最新资料,并以最新发布资料为准,如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最新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