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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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ZCB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0 1 号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内容如下: 一、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2 6 年 2 月 4 日** : **时 。 二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 6 年 2 月 5 日 9 :**时 。 三 、 招标正文(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合同、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等)、地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招标控制价清单(模拟)、招标工程量清单(模拟)等均以本次补遗文件上传为准。 注: 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 注 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 6 年1月 ** 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 设计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补遗文件 1 号 》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 6 年1月 **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月日 招标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6 年1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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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