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博白县公安局顿谷、大垌、径口、那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1 三、招标人:博白县公安局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9号 联系人:范记权 电话:****-******3 四、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号东盛大厦**楼 联系人:覃俊霖、李凤玲 电话:****-******1、******1 五、交易服务单位: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博白县纪委执法室 ****-******3;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七、发布媒介:本次澄清公告(一)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博白)上发布。 八、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年1月**日9时**分”,现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发布公告告知,请各投标人留意。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博白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