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FJSGZHPGFA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州高铁南站站区附属配套货运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仓储物流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1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达州高铁南站站区附属配套货运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仓储物流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修改: 原上传的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月完成合同内投资的**%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支付完成合同内投资的**%,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至竣工结算价的**%,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结算方式按财政评审或者审计结果结算,若使用债券资金的,按达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 现已修改为:进度款按月完成合同内投资的**%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支付完成合同内投资的**%,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至竣工结算价的**%,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结算方式按财政评审或者审计结果结算,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工程进度款按财政部门审核工程量的**%拨付,待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完毕后,再按合同约定的拨付进度进行清算)。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达州弘义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