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荆州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六)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招标文件 澄清如下 : 1.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附表中对质量管理描述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予顺延。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