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 政府采购编号:XXZCJC[****]**** [if !supportLists]2、[endif]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第四次) [if !supportLists]3、[endif]首次公告日期:****年1月**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第五章 采购需求-标的物主要特征 一、新能源车辆要求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和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 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中的产品(所投车辆若暂时没有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个自然日内完成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申报的书面承诺函)。 二、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部颁布的相关标准,确保可以办证、办牌等手续的办理。 三、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安全气囊、气帘≥6个,前后座配备安全带。 四、中标后,若中标方在项目所在地不具有能正常使用的二级车辆维修站,须为采购人免费建设或授权设备功能齐全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二级维修站,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五、本地化上门保养服务的要求:为确保采购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减少车辆停驶时间,保障公务用车需求,投标人须承为本次采购的车辆提供在湘西州域内的终身上门保养服务,在永顺县城有品牌授权的售后服务资质,且能提供上门售后服务优先。 六、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服务要求 (1)质保范围与定义: 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提供动力电池系统(包含电池包、电机、电气架构等,以下简称“三电系统”)的终身质保服务。终身质保指车辆首位非营运车主在车辆整个使用生命周期内,在符合本条款规定条件下享有的权益。 (2)质保触发条件: 电池系统质保权益的触发,应基于客观、可量化的性能衰减标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其电池系统终身质保的具体触发阈值,该阈值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GB/T ****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中规定的容量保持率要求(或引用最新有效国标)。例如,明确承诺当电池系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投标人或其授权机构检测,其可用容量衰减至原始标称容量的(低于国家标准)以下时,即触发免费维修或更换条款。 (3)更换电池包要求:当根据第2款触发更换条件时:投标人承诺免费更换存在缺陷或达到约定衰减阈值的电池包(或相应的模组/电芯)。更换后的电池包(或模组/电芯)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容量、功率、安全标准)须达到或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标准,且完全符合该车型出厂时搭载电池系统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规范(如GB ****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最新有效版本)。更换的电池包(或模组/电芯)可以是全新件或满足上述性能与安全标准的再制造件/修复件(投标人需明确说明其再制造/修复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 七、新能源或插电式混动车辆需免费赠送慢充充电桩装置。(**米范围内免安装服务费) 八、车辆需提供车膜、全车脚垫及国家交通部门要求的必备安全配套设备,如警示三脚架、反光背心等。 九、车辆需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交车后按财政拨款进度5个月内付完所有款项。 十一、投标报价单价不得高于******元,违者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供应商须具有品牌授权,否则无效。 十三、投标产品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认证管理体系、ISO****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否则为不合格。 十四:需要提供整车有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合格;电池、电机提供权威机构检验报告的为合格,未提供的,不予考虑。 十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供货与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包括产能保障、②质量控制流程、③库存计划、④交货期承诺等),根据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更正为: 一、新能源车辆要求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和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目录中。 二、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部颁布的相关标准,确保可以办证、办牌等手续的办理。 三、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安全气囊、气帘≥6个,前后座配备安全带。 四、中标后,中标方须为采购人免费建设或授权设备功能齐全能正常使用的车辆维修站1个,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若无法满足,将不予考虑。 五、本地化上门保养服务的要求:为确保采购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减少车辆停驶时间,保障公务用车需求,投标人须承诺为本次采购的车辆提供在湘西州域内的上门保养服务。 六、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服务要求 (1)质保范围与定义: 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提供动力电池系统(包含电池包、电机、电气架构等,以下简称“三电系统”)的终身质保服务。 (2)整车质保指车辆首位非营运车主在车辆整个使用生命周期内,在符合本条款规定条件下享有的权益。 七、新能源或插电式混动车辆需免费赠送慢充充电桩装置。(**米范围内免安装服务费) 八、车辆需提供车膜、全车脚垫及国家交通部门要求的必备安全配套设备,如警示三脚架、反光背心等。 九、车辆需免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十、本项目付款方式为所有程序走完车辆上户交付后5个工作日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十一、投标报价单价高于******元违者视为无效投标。 十二: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供货与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包括产能保障、②质量控制流程、③库存计划、④交货期承诺等),根据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更正内容二:开标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2.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有与以上内容不符的,按以上更正具体内容为准。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政府采购补充公告→附件→下载或查阅与招标采购相关文件、采购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顺县公安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 联系人:田远明 电 话:**********8 2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韩肖 地 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电 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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