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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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函 标段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利生物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E********************** 一、澄清原因 本项目于****年1月**日通过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专家负责内容予以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二、澄清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变更为: 1、评标委员会共7人。评标委员会构成:业主代表2人、经济专业专家2人、施工专业专家3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实行评标委员会专家负责制,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经济部分及其他部分分别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方面的专家及评委组长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分别针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详细打分情况作出说明),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经济方面的专家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经济部分,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所有专家(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及评委组长)共同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及其他部分,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
代理机构: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关宇恒 联系电话:**********1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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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