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紫林山旅游度假区酒店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第5号澄清
致各投标人:
根据《紫林山旅游度假区酒店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 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2 款、2.3 款的规定,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发布第 5号澄清。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澄清与招标文件,如本澄清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内容为准。本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如下:
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项目编码************/空调器调整为:“项目编码************/空调器”。
招标人:贵州鑫影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