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风华新能源1号楼2、3层车间洁净化改造工程(施工)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风华新能源1号楼2、3层车间洁净化改造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一、澄清内容:(1)原招标文件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元、暂估价为人民币0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元。现更正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元、暂估价为人民币0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元。(2)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报价文件时,以盖章版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内容为准。(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3.2.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下浮率≧**%,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现更正为: “3.2.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下浮率≧**%,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修改为: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2月2日**时**分2、提问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2月2日**时**分4、澄清截止时间:****年2月2日**时**分5、投标截止时间:****年2月2日**时**分6、开标时间:****年2月2日**时**分三、如投标人在****年**月**日**时**分(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澄清公告发布当日)已开具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或保险单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方式提供的保证金,均无需就此变更。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肇庆市泓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