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做出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详细审查标准(评分标准),项目部组织机构拟设置情况修改为“设置部门合理、专业作业队配置齐全、有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满足此配置得**分,否则不得分。”;增加“合理化建议”评审项; 2、修改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增加“十三、合理化建议”; 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以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已发布,请各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与答疑模块下载最新版资格预审文件。请各资格预审申请人重新下载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投标,因未及时下载或使用旧版文件导致的投标偏差、被否决投标等后果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