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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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含随机因子)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龙门县南昆山圩镇电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1B)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中“条款号1.4.1”作出如下更正: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本项目调整后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本澄清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龙门县龙旭招标造价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