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保安服务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实施经验(成功案例)”: “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指****年**月-****年**月),投标人提供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 ** 分。” 现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投标人提供业绩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 ** 分。”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人员配置”:计分说明:以上计分人员需提供人员一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年6月-****年**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计分说明:以上计分人员需提供人员一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年6月-****年**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桂香 电话:****-******6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草后街**2号 联系人:文尉晟 邮编:****** 电话:**********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号愉景南苑**栋写字楼****室 联系人:唐霖、周桂香、胡爱利 邮编:****** 电话:****-******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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