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资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2)业绩要求: 不要求 ;(3)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3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监理(除试验检测)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负责试验检测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3.3 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 1 个监理标段,但是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招标代理单位、同一标段内已中标的施工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编号、业绩(若有要求)及总监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及业绩(若有要求),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7投标人与同一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单位(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