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鹿寨县鹿寨镇 鹿化社区 球类运动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鹿寨县港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鹿寨县港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球类运动中心1栋,同时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 ||||
| 开标时间 | ****年1月8日9时**分 | 开标地点 | 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1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1月**日 | ||
| 预中标人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根新(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明艳(身份证号: ******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一期工程改造提升工程 2. ****年城中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四期)-3标段项目 3. 原料和水泥磨工段有色金属灰渣(铜尾渣,铅锌尾渣)堆棚 4. 新建袋装水泥仓库项目 5.广西糖业集团金光制糖有限公司新增一台****m ? 桔水罐项目一土建工程 6. 自治区烈士陵园训练基地足球场及综合馆改造工程 7.隔离牛舍建设工程师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2.**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墅(注册编号: 桂**5 ********5 ;身份证号: ******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姣(身份证号: 4 ****1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汽车车身件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柳城县工业区沙埔片区三期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企业孵化中心,标准厂房(二期)项目-3#7#**#厂房 3.柳城县****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施工 4.柳州市壶西实验中学旧教学楼改造工程;****柳州市壶西实验中学综合楼,停车场,围墙改造工程;柳州市和平路第二小学篮球场改造工程;柳州市柳邕路第一小学外立面安全改造工程 5.广西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一期工程**-1栋白条猪肉,水盆鸡,猪副交易区及**-2栋分割肉交易区二次 改造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广云(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兆基(身份证号: ** ****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1#,2#车间 2. 柳州市****年本级老旧小区改造四期项目一主体改造工程总承包 3.柳州市柳南区****年和平路**2号院等9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 4.柳州市柳南区****年苗圃小区等4个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网站(******)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投诉受理电话 | ****-******6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 间 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