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熳棠·依山云邸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原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修改如下: 原:
修改为: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2 . 2 修改如下 原:
修改为: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8.9 修改如下: 原: **.8.9发包人在工程移交使用后才发现工程因设计缺陷达不到建设使用目的地,设计人需承担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修改为: **.8.9发包人在工程移交使用后才发现工程因设计缺陷达不到建设使用目的的,设计人需承担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招标人: 安顺熳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守鹏 联系 电话: ************ 地址: 安顺经开区星火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玲 联系 电话: ************ 地址: 安顺市 西秀区摆家屯小区 2 号楼4-2 ****年1月8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