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6.**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HTFWSZSGSDXPS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年农村污水处理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标段(包)编号:**********************1,于****年**月**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原招标文件中监督机构:喀什市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6;现变更为:监督机构: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7;注: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对该项目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说明内容,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