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中第二项关于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均应同时满足1.4.2条相关规定;现澄清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中第二项关于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方面联合体需互补满足第1.4.2条相关规定。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等相关时间截止要求,现澄清为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前。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前。 3、原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时**分;现更改为该项目的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1月**日**时**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