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金沙园二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4 致投标人: 现对金沙园二期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及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计划工期:总工期为**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现修改为:总工期为**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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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