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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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分环节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编号:ESLC-******FJ-********1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项目发改局备案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进行澄清补疑,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疑内容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更正为项目名称:利川市医疗器械物流及交易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与发改局备案证名称一致,备案证编号:****-******-**-**-******),补疑原因:统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发改局备案文件的项目名称表述,确保项目信息一致性。 二、其他说明 1.本补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中与本补疑不一致,以本补疑为准。 2.项目核心信息(招标编号、建设内容、资格要求、招标范围等)均未变更,投标人无需调整投标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 3.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补疑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湖北利川红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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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