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删除“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分包”,现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详见设计合同要求。分包金额要求:详见设计合同要求。 4、评标办法2.2.4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装饰专业人员1名”评分标准要求修改为:具有建筑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 分,具有建筑装饰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