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H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主楼5-**层中央空调改造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产品评价 | 4、本次所投产品是否具备变蒸发温度控制技术、相间平衡技术、抑制高次谐波及电器噪音、火警联动、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无线蓝牙调试功能;每具有一项功能得1分,最多可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样册并加盖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证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4、本次所投产品是否具备变蒸发温度控制技术、相间平衡技术、抑制高次谐波及电器噪音、火警联动、断电重启及断电记忆、智能化霜功能;每具有一项功能得1分,最多可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样册并加盖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证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 2 | 投标产品评价 | 6、根据本次所投产品的多重后备运转功能特性进行打分,具有1重得0.5分,在此基础每增加1重可加0.5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样册并加盖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证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6、根据本次所投产品的多重后备运转功能特性进行打分,具有1重得1分,在此基础每增加1重可加1分,本项最多可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样册并加盖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证书或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1月**日 **:** | ****年1月**日**:**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
地址:乐清市良港东路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阮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双雁路**8号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