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快速清扫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原采购文件
3.2.技术要求中:1★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须列入国家工信部最新批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且产品型号与《公告》完全一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现更正为:
3.2.技术要求中:1★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且产品型号与《公告》完全一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更正后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投诉受理单位:巴中市财政局
联系科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巴中市国道管理所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北路华府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巴中闻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城市广场西侧城投大厦B幢**楼1、2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5
巴中闻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