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J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协同创新区-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至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协同创新区-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相关提问回复及补遗文件发布如下: 一、 答疑部分 提问一: 1、项目施工图审查的技术审查报告能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获奖国家级奖项除了招标要求以外的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公路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等奖项是否满足?3、本项目仅招标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合同第8.1条支付方式第三次支付尾款**%要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个工作日支付?支付方式与招标阶段严重不匹配;施工图设计仅配合工作占比**%,严重超过实际工作量;这样支付方式严重不对等,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为体现合作双方的公平对等性,强烈要求降低第三次支付降低至5%及以下。4、资格审查部分,第七承诺,第8条如我公司未中标,我公司□同意□不同意招标人使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如果投标人选择不同意是否废标?若必须要求未中标也要同意,是否违反《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答:1、本次招标为方案-初步设计,业绩要求为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或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业绩为方案-初步设计的业绩,需提供方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业绩为全阶段设计业绩(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需提供全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至此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不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次招标为方案-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第(6)条:“设计变更及施工图全阶段的配合与服务”。明确要求中标人需要配合后续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需在方案-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开展设计工作,也是方案-初步设计的延伸,施工图审查合格也能直接印证方案-初步设计的可行性、准确性等。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本招标文件是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版》编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 二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特别说明第**条,中标人向招标人后期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必须包括设计方案的视频文件。此处的视频文件是否为BIM模型或3Dmax 效果展示模型提供的漫游视频?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第**条,完成项目三维仿真模型;合同7.1.4 效果模型要求:还需要融入孪生数字城市规划建设展示模型,真实还原、对比设计效果与建造效果;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分包又不允许。招标项目隐藏一定指向性和排他性,建议设计关键主体工作以外的专业性工作应允许分包。 3、效果图评审要点没有无效果图类别和效果图的最低张数要求,评审专家仅凭借“简洁、美观与实际建设大体相符。”界定是否欠妥? 答: 1、两者均可;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自行决定。 提问三:1、 请提供片区路网交通规划图、综合管网、海绵城市规划图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请提供5条道路地形图;3、提供周边已建道路施工图。 答:1、不提供,详见随招标文件挂网的附件: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区位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2、 不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3、不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提问四:外地企业重庆分院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答:外地企业重庆分院若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投标单位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则满足要求,该养老保险证明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中的相关要求。外地企业重庆分院若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投标单位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则不满足要求。 提问五:本项目招标范围并未包含勘察内容,仅为设计招标,那么商务加分部分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勘察业绩获得国家级奖项是否能够得分?或者投标人参与的勘察工作的项目获得设计全国奖项是否能够得分? 答: 不能,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评分(B)标准获奖情况要求的:“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派人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或拟派人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是指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 或1个包含类似设计工作的工程全过程咨询 项目。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中:“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拟派人员)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投标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是勘察项目并获得国家级奖项是否能够满足得分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并未包含勘察内容,仅为设计招标。 答:不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 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协同创新区协同大道(石鼓路至东滨河路)等5个市政项目方案-初步设计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交易服务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号文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但不单列。 ”修改为:“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5号)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列 。 ”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6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