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翠屏区白花镇民利社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翠屏区白花镇杨庙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翠屏区白花镇鱼坝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打捆项目)澄清**号文件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现将翠屏区白花镇民利社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翠屏区白花镇杨庙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翠屏区白花镇鱼坝村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打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0元与系统分配的投标保证金****0元金额不一致,现作出以下澄清:投标保证金以系统分配的投标保证金****0元为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 ****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