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东山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