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福安市城区阳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路网及小巷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小巷提升改造二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8)相关招标事宜,现针对保证金截至时间作出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内容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已延期至****年1月4日**:**(北京时间),原招标公告及延期通知中未同步顺延保证金截至时间,现更正:保证金截至时间为****年1月4日 **:**(北京时间),与本项目最终开标 / 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重要说明 本次补充仅针对保证金截至时间进行程序补正,不改变本项目已确定的开标时间(****年1月4日 **:**),投标有效期及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内容,无需再次顺延开标时间。 三、其他要求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