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 元(大写:贰佰陆拾玖万零壹佰零壹元叁角贰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投标人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根据《造林工程计价定额》(DB**/T **7-****)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人工费×7.**%,《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暂定金额为****6.**元。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结算时,按人工费的 7.**%按实结算。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 %,即******0.** 元。 注:若在开标现场由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具体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且评标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 |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元(大写:贰佰陆拾捌万陆仟伍佰肆拾壹元陆角肆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投标人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根据《造林工程计价定额》(DB**/T **7-****)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人工费×7.**%,《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暂定金额为****4.**元。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结算时,按人工费的7.**%按实结算。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最高限价的 ** %,即 ******9.**元。 注:若在开标现场由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具体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和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说明和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且评标委员会有客观依据能够认定其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竞标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其低于成本竞标的事实及客观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