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 1、对第一章招标公告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建筑总面积约****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共四层。地下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施工人员要求”中增加一项:“(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鄂建文〔****〕**号《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删除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且招标控制价及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已在澄清与修改文件中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当阳市建投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