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 序号4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拟派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0.**分;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3.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4.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专业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得0.**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①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为4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投入的上述人员必须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一方单位人员。以上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至少含****年**月至****年**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盖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2.拟派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4.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专业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①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为4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投入的上述人员必须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一方单位人员。以上人员不得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文件(职称证、注册证或岗位证等证件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至少含****年**月至****年**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社保管理机构的查询机器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盖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